多年以来,我国时常爆出所谓重大科学技术发明、世界级成果的新闻,引发社会轰动。有的宣称为“世界重大发明”、有的声称“突破经典理论”,更有甚者还一再“推广转让”,招摇于科技市场。
但事实证明,这些所谓的重大发明和发现,违背了被人类社会实践所反复证明的基本科学原理,给国家、企业乃至个人造成经济损失,并在国内外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作为一家有良心的科技媒体,《中国科学报》始终致力于戳穿伪科学的谎言,维护科学尊严。
上世纪80年代末,不少媒体为神化气功做了一组抓人眼球的报道,以严新等人在清华大学进行的所谓“高层次气功实验”以及“严新能在2000公里外改变物质分子结构”的报道流传最广,也最耸人听闻。
一位普通平常的气功师,被包装和神化为能在千里之外治病的“当代济公”,一些缺乏对照、重复性差、未经双盲准则和统计误差校正的实验数据,可以极不科学、极不严肃地通过报界和书刊渲染为“历史性的重大发现”。
为了揭露这出闹剧的真相,当时的《中国科学报》连续刊发了《一组气功外气影响物质性质的实验》《气功能够远距离传送吗?》《科学宣传岂能任意编造》等多篇专家署名文章。
有专家在《中国科学报》上发文,直指严新发表的气功研究文章的硬伤,针对其2000公里外对分子产生作用的实验,提到“对这个实验,我们至少可以提出两点质疑:一是论文实验数据中温度精确到了0.01度,但在清华大学根本找不到一个室温能控制到这个水平的实验室二是对照样品盒实验样品在2000公里外相隔仅100米,其夹角小于0.003度,而且地球表面是圆的,怎么来控制如此精确的角度,在试验报告中根本未作交代”
当时发文的专家们都表示,希望能够通过《中国科学报》来批判包括神化气功等形形的伪科学的倡导与号召,以此来澄清所谓“严新在清华进行的高层次气功试验”的真相。
“极少数人打着研究气功的旗号,打着著名高等学府和研究所的招牌,大肆宣扬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尊重事实、实事求是是一位科学工作的人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1992年5月,五位科技工作人员汪诚信(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流行病学微生物学研究所副所长)、赵桂芝(原中国植保协会鼠害防治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勇(原中科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邓址(原军事医学科学院专家组成员、研究员)以及刘学彦(原中国植保学会鼠害防治专业委员会秘书),联名致信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反映邱氏鼠药存在氟乙酰胺的情况,提出“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报道灭鼠大王,造成了一些混乱和误解。”并要求“尊重科学事实,保证灭鼠工作的健康发展”。
1992年8月8日,邱氏鼠药发明人邱满囤状告这五位科技工作人员,认为联名信对他“进行了诽谤和侮辱”,要求“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赔偿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法院一审判决五位科学家败诉。至此,一场长达31个月的“邱氏鼠药案”引发了科技界的强烈关注。
“邱氏鼠药案”发生后,《中国科学报》连续刊发了多位科技界专家学者的署名文章,纷纷表达对此案的密切关注,以及对伪科学的谴责之言。
1994年3月18日,在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中国科学报》更是在头版头条刊载了朱光亚等200多位政协委员的联名信,他们呼吁“严禁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剧毒灭鼠药物”。
直到1995年2月22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邱满囤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鉴定费均由邱满囤负担。至此,这场历时31个月的官司,终于以科技工作人员的胜诉而画上了句号。
“关注这一事实,是因为这涉及如何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不受污染,涉及保护科学家有宣传科学知识、普及科学知识、反对伪科学的权利和责任的问题,涉及什么样的机构或单位可以对科学是非作出科学的裁决的问题。”
“水变油”的始作俑者是哈尔滨一名叫王洪成的司机,他声称其技术的原理是在水中加入极少量的“可燃炔”制剂,充分溶解,成为“水基燃料”,之后水就可当作燃料,成本极其低廉,这项技术在1983年11月7日研究成功。此技术及与之相类似的文章一度刊载在各种媒体上。
1987年,原国家计委拨款60万元人民币给王洪成在河北省定州胜利客车厂生产燃料。不久王洪成拿走了钱,在哈尔滨买了两套住宅。1992年11月22日,“洪成新能源澎化剂有限公司”成立。更有甚者将“水变油技术”称为“继传统四大发明以来的中国第五大发明”。
上世纪90年初,多家媒体对“水变油”的关注和热炒,使得科技界人士开始警惕这项所谓的技术发明。多名科技工作人员致信《中国科学报》,要求刊发他们对“水变油技术”的观点。
随后,《中国科学报》连续刊发了多名专家的署名文章,专家们在文章中,从物理、化学等多个角度反复论证了“水变油”的荒谬性和蒙蔽性,科学、严谨地揭露了这一伪科学的本来样貌。
1995年8月4日,为了最大限度地告知各界“水变油”的真实面貌,减少国家有关部门的经济损失,《中国科学报》头版头条刊载了包括多名院士在内的数十位全国政协委员的联名信《应调查“水变油”的投资情况及对经济建设的破坏后果》。委员们认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谓的发明事件并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第一大案。”
最终,在1998年,王洪成因“水变油技术”和其他一些犯罪行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从水变油的神话破产,能够正常的看到少数科技工作人员可能自己骗了自己,更可能被江湖骗子以各种手法所欺骗。唯有坚信科学的基础原理,相信只有严密条件下的科学实验才能检验真伪,才能不受或少受欺骗。”